Tuesday, May 25, 2010
華團:勿隨意放寬條例‧申請公民須符合憲法
林氏總會青年團總團長拿督林振輝。(圖:星洲日報)
(森美蘭‧芙蓉)申請成為大馬公民,必須符合憲法,不可隨意放寬條例,更不能以種族角度出發!公民權是身份的象徵,擁有公民權的人民,可享有國家提供的各種福利,如教育、醫藥及援助金等,但是,公民權在大馬向來都是備受爭議的課題。
不獲認同馬哈迪言論
前首相敦馬哈迪指稱“長期居留大馬的印尼人,已隨著大馬文化改變,若他們要成為公民,大馬就應該接受”,然而,這番言論不獲華團領袖認同,他們非議馬哈迪,公民權豈可隨意放寬?受訪的華團青年團團長表示,憲法闡明申請公民權的資格,不能隨意放寬,也不能因為文化背景及族群相同而隨意接受。他們認為,若要放寬公民權申請,就應該對所有申請者一視同仁,不該只“優待”某個族群,這對其他申請者不公平。
公民權不應與種族掛鉤
部份受訪者說,若輕易接受印尼人成為公民,將衍生許多問題,如土著與非土著的問題、其他族群人口比例下降及公民素質等。他們說,馬哈迪的言論行不通,也非常不恰當,公民權不應該與種族掛鉤,若大量接受印尼人為公民,也會影響大馬體制。
森客聯會團長兼梅江會館青年團團長湯亞義:大馬體制將被打亂
我反對馬哈迪的言論,若隨便接受外國人或只接受某個族群成為公民,大馬的體制將被打亂,而且大馬仍有許多基本設施與福利的問題未解決,不該隨意接受大量的外來者。若真的要放寬公民權,就應該不分種族,許多在大馬落地生根的華人歷經一生都無法獲得公民權,他們的申請應該優先獲得處理,才處理外國人的申請。審核公民權申請時應重質不重量,若專業人士或對國家有貢獻及有利的人在符合申請的門檻後,也應優先被接納。
林氏總會青年團總團長拿督林振輝:應對其他種族一視同仁
我們應該遵守法律,不要隨意放寬條例,若真的要接受長期居留大馬的印尼人成為公民,就應該對其他種族一視同仁,包括在大馬工作已久的印度工人或中國外勞。印尼人大部份是回教徒,若他們成為公民,是否因名字一樣而成為土著,享有土著特權?若是如此,將分薄現有土著的權益,華人人口比例也會受影響。如果不是成為土著,那身份證的“種族”一欄又如何填寫?是馬來人、印尼人或其他種族?這些都是要考慮到的問題。大量接受印尼人成為公民並非好事,我們也不應該從種族角度看待此事。
大馬龍崗親義會青年團總團長張永堅:不能因種族而出現偏差憲法已闡明申請成為公民權須符合的資格,不能隨便放鬆或因為同文同種而接受成為大馬公民,這是不恰當的做法。若申請者符合資格,無論甚麼種族都應被接受,包括外國華僑,而先決條件是遵守憲法條例,不能因為種族而出現偏差。就如內政部長希山慕丁之前協助許多華人獲得公民權,如果他們不符合資格,政府也不可能隨便批准。作為大馬公民,馬哈迪有自由發言的權利,這是他個人一廂情願的說法,我相信社會人士普遍上都不會接受。
星洲日報/花城‧2009.12.09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